空压机生产许可证取消
《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如何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提出要求:
一、坚决取消14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
人造板
饲料粉碎机械
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
建筑卷扬机
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
水工金属结构
港口装卸机械
救生设备
集成电路卡及集成电路卡读写机
制冷设备
空气压缩机
燃气器具
等产品的各项生产许可证受理、审批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许可或变相许可。
防爆电气
燃气器具
标定容积500L以上大冰箱
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二、切实做好许可审批权限下放的承接和实施事宜
1.自2018年12月1日起,内燃机、摩擦材料,密封制品,公路桥梁支座,防伪技术产品等4类产品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审批发证。12月1日前受理的这4类产品生产许可申请,由总局完成审批发证程序。
三、简化审批流程
1.对继续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24类产品,在全国立即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改为企业在申请时提交1年内检验合格报告。
2.按照《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要求,食品相关产品在全国实行告知承诺审批。
3.自2018年12月1日起,除危险化学品外的其他省级发证产品,按照优化准入服务的方式,在全国实行后置现场检查,企业提交申请和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并作出保障质量安全承诺,经形式检查合格即可取证。
4.新实施细则颁发后,现场检查要按照新修订实施细则要求,重点检查必备设备、原材料进场把关、出厂检验等制度,以及企业承诺事项。
5.严格落实对期满换证企业的“绿色通道”政策,即期满换证企业作为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承诺的,免于实地核查。
6.具备条件的省份,可进一步简化申报材料。
四、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向社会公示企业提交的承诺书、检验报告,接受社会督促。
2.按照“双随机”要求,开展规范检验行为。
3.加大不合格企业退出力度。
4.增加抽查频次,将抽查结果纳入社会信用体系。